国务院、中央军委公布修订后的《中国人民解放军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〉办法》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4-10 17:33:00    
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

第805号

现公布修订后的《中国人民解放军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〉办法》,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。

中央军委主席 国务院总理

习近平 李强

国务院、中央军委日前公布修订后的《中国人民解放军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〉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《办法》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,共7章60条,主要修订了以下内容。

一是坚持党的领导,完善工作制度。规定军队药品管理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坚持风险管理、全程管控、军地协同的原则;明确军地单位职责分工;加强军地药品管理协作。

二是加强军队药品储备管理,保障药品供应。完善军队药品储备制度,规范军队药品采购管理,完善军队药品供应管理。

三是规范军队医疗机构药事管理,推进合理用药。要求军队医疗机构配备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,明确军队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、制剂批准证明文件的发证机关,完善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制度。

四是细化军队特需药品管理,确保药品质量。明确军队特需药品注册程序,加强军队特需药品生产管理,增加军地技术支持协作机制的规定。

五是强化军队药品监督管理,保障药品安全。明确军队监督检查职责,完善军队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制度,增加军队药品安全风险管控规定,健全军地违法行为查处机制,完善相关法律责任规定。

来源:新华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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