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旧小区改造是指对2000年以前建成的城市、县城(城关镇)住宅小区进行的基础设施和环境的改造。这些小区通常存在公共设施落后、影响居民基本生活的问题,且居民的改造意愿强烈。改造的内容主要包括:
基础设施改造:
包括消防设施、电梯、地下停车场、公共健身设施等。
环境改造:
包括道路、景观、垃圾分类等。
室内改造:
对房屋内部进行改造,提升居住品质。
老旧小区改造的意义在于提高居民的居住条件、维护社会稳定、改善城市面貌和提升城市形象。同时,这也有助于推动社区的网格化管理,为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服务设施。
需要注意的是,已纳入城镇棚改计划、拟通过拆除新建(改建、扩建、翻建)实施改造的棚户区(居民住宅),以及以居民自建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,不属于老旧小区范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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