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招标投标法》及相关规定,以下项目需要进行招标:
大型基础设施、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、公众安全的项目。
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。
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、援助资金的项目。
这些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、材料等的采购。
招标的条件通常包括:
建设项目已正式列入国家、部门或地方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或经有关部门批准。
概算已经批准,资金已落实。
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已经完成,障碍物全部拆除清理,现场“三通一平”已完成或已经落实给施工单位施工。
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。
主要建筑材料(包括特殊材料)和设备已经落实,能够保证连续施工。
已经项目所在地规划部门批准,并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。
具备以上条件,即可申请招标。
相关文章:
过户后,资金一个工作日内到账 | 聚焦存量房交易新规05-01
探讨生物制造技术驱动下的产业变革与创新实践,第8个矩阵项目→04-29
年均增18%,济南起步区GDP四年翻番04-29
科创未来丨四川35家省级中试平台“链”动六大产业 “1+N”模式加快“催熟”科技成果04-28
外媒:日产预计2024财年净亏损最高7500亿日元04-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