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天津证监局开出一张罚没近4亿的个人罚单。经查明,徐阳存在以下违法事实:涉案期间,徐阳控制使用多个证券账户,以虚假申报手段操纵多只股票,合计获利98,972,869.06元。上述违法事实,有询问笔录、情况说明、有关合同、证券账户资料及银行流水等证据证明,足以认定。徐阳的上述行为违反了《证券法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,构成《证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。天津证监局决定对徐阳给予警告,没收违法所得98,972,869.06元,并处以296,918,607.18元的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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