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规定,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并且法院在查明情况后,确认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且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需要注意的是,分居满两年是法定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,但并非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。离婚只有两种方式:一是协议离婚,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,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;二是起诉离婚,一方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,由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。
因此,夫妻想要离婚,必须通过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的方式,分居满两年只是起诉离婚时法院会考虑的一个因素,而不是自动离婚的法定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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