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莞租房发票应当在 房屋所在地的地税局开具。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:
所需材料
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。
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身份证复印件(房东、承租方及经办人)。
如果承租方为公司,则需要提供公司盖章的租赁合同。
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(如房东无法亲自办理)。
办理流程
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地税局。
由地税局代为开具发票。
如无法亲自办理,可填写委托书委托他人代开,同时受托人也需要携带相关证件。
建议:
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,以确保顺利开具租房发票。
如有任何特殊情况,及时与地税局沟通,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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