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,女职工生育享受 98天产假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。难产的,增加产假15天;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1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。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15天产假;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42天产假。
因此,基础产假为98天,加上可能的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额外产假,总产假可能达到113天或128天,具体天数取决于个人情况和当地政策。另外,各地区可能还有额外的产假奖励政策,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了解具体政策。
相关文章:
多地明确!女职工可休痛经假,广东也有07-12
女海关人扎根一线23年:见证自贸港“样板间”蓬勃成长07-03
今起,河北生育津贴直接发给个人07-01
南安立体生态住宅再迎新进展!打造“好房子”政策标杆示范区07-01
中信证券:在央行灵活稳汇率政策操作下 预计人民币汇率短期或延续低波状态06-27
稳岗促就业 | 稳就业,安徽企业在行动!06-18
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开展民法典进企业活动06-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