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筑工程的管理主要涉及以下部门:
建设规划局:
负责建筑工程的规划、施工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工作。
建设行政主管部门:
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其地方厅局,负责全国或地区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,包括建筑工程的施工许可、质量监督管理等。
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:
隶属于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,负责建筑工程质量的检验工作。
国土资源管理部门:
负责土地使用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用地审批、土地出让等工作。
城乡规划主管部门:
负责城市规划区内违反规划建设行为和非法临时建筑的查处。
地方管理:
如果是私企或个人建筑,则归地方管理。
综上所述,建筑工程主要归建设规划局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,具体职责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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