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土局分哪些部门

10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1-13 10:19:19    

国土局(或国土资源局)通常包括以下部门:

办公室:

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和文件处理等工作。

司法处:

处理与国土相关的法律事务。

规划处:

负责土地和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和利用。

地籍处:

负责土地登记、地籍调查和土地权属管理。

耕保处:

负责耕地保护和土地整治工作。

利用处:

负责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开发。

矿产开发处:

负责矿产资源的开发和管理。

矿产储备处:

负责矿产资源的储备和调度。

监察部门:

负责土地和矿产资源的监察工作。

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:

负责全国土地资源的总督察工作。

政策法规司:

负责制定和实施国土资源相关的政策法规。

调控和监测司:

负责土地和矿产资源的调控和监测工作。

财务司:

负责国土资源管理的财务工作。

耕地保护司:

具体负责耕地保护工作。

地籍管理司:

负责地籍管理的具体工作。

土地利用管理司:

负责土地利用的规划和管理工作。

地质勘查司:

负责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储量的工作。

矿产开发管理司:

负责矿产资源的开发管理工作。

矿产资源储量司:

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的管理工作。

地质环境司:

负责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。

执法监察局:

负责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。

科技与国际合作司:

负责国土资源科技和国际合作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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