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受教育权
学生享有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,包括基础教育、高等教育等,并且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。
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权
学生有权参加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,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,如课程、讲座、实验、图书馆和实验室等。
获得经济资助权
在经济压力较大的情况下,学生可以申请奖学金、助学金及助学贷款,以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。
获得公正评价权
学生有权在思想品德和学业成绩方面获得科学、公正的评价,并在完成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。
人身权
学生享有生命健康权、人身自由权、人格尊严权和隐私权等基本权利。这些权利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,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、变相体罚和侵犯学生隐私的行为。
财产权
学生享有财产所有权、继承权、受赠权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。
申诉权
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时,有权向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。同时,学生有权对侵犯其人身权、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。
参与权
学生有权在校内组织和参加学生团体,参与学校管理,并享有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和监督权。
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
学生还享有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,如个人信息保护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。
这些权利保障了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合法权益,使其能够在一个安全、公正、自由的环境中进行学习和成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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